积极参加民兵组织倡议书
2026-11-06 09:04:3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株洲日报 | 编辑:向佳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37

广大公民:

国无防不立,民无兵不安。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。为加强民兵组织建设,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,打牢遂行应急应战任务能力基础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》等法律规定,株洲军分区发布倡议,号召全市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。

一、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

《宪法》第五十五条、《国防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“保卫祖国、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。”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,由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、民兵组成。”“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。”

二、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

主要编组户籍在本地且在本地工作生活的人员。根据需要,可以编组户籍不在本地,但与本地企业事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、符合条件人员。

(一)政治条件。参加民兵组织人员必须: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劳动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。

(二)年龄条件。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。根据需要,可以吸收18周岁以上女性公民、45周岁以上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。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、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以放宽年龄。

(三)身体条件。身体健康,无传染性疾病,能够参加点验集结和军事训练。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:共产党员、退役军人、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(消防、测绘、通信、网络、电子信息、车辆或工程机械装备维修、气象水文、大中型运输车辆驾驶、工程机械操作、水电维修、木工、无人机操控、医疗救护、救援打捞、防化洗消、心理咨询、侦察等)、新兴领域单位工作人员。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经过政治考核、体格检查合格后,由县人武部批准加入基干民兵组织。

三、基干民兵待遇

(一)免费参加体检。每年为新入队基干民兵和参训基干民兵免费体检一次。

(二)发放训练补助。民兵参加军事训练、战备执勤、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时,按照“当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/261”的标准发放参训执勤补助,免费提供食宿,同时享受原工作单位工资、奖金和福利。参加上级比武竞赛取得名次的,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,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。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,参加组训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,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补助。

(三)优抚待遇保障。基干民兵参加战备执勤、抢险救灾、军事训练和相关活动时,编组民兵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落实工资、奖金、福利待遇,不得因此减少或克扣民兵应有工资和福利待遇、阻碍民兵个人调职晋级、对民兵罚款、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。民兵在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发生伤病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救治;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。(具体权益可查看《湖南省民兵权益保障办法》)

(四)圆梦军旅情怀。每年参加基干民兵集合点验活动,组织基干民兵入队宣誓。担负训练任务的民兵分队,每年由组训单位集中组织军事训练,参加共同基础课目、专业训练和实弹射击,加强锻炼、强健体魄,在军事训练中圆梦军旅情怀。

攸县人武部

2026年10月27日

责编:向佳

来源:株洲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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